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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享有权益的现状调查研究

时间:2019-12-01 19:38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报     作者:杨莉君 邱诗琦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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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权益,指公民或者法人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权利;权利,指公民或者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

 

  幼儿园教师享有权益的现状调查研究

  ——以湖南省40所幼儿园为样本

  内容提要:采用调查法和访谈法对湖南省40所幼儿园的教师进行调查,以了解湖南省幼儿园教师享有的专业权利、待遇权利的现状,并据此提出保障幼儿园教师权益的建议。结果显示:一部分幼儿园教师并未享受到应有的专业权利、待遇权利;幼儿园教师享有权益存在园际差异、城乡差异;相比之下,民办园教师、农村园教师享有的权益更少。

  关 键 词:幼儿园教师 享有权益 城乡差异 园际差异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湖南省幼儿园保教质量检测标准的研制”[15YBA270]、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国家重点招标项目“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政策和机制研究”[CAHA110004]。

  一、问题提出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相继颁布,对保障幼儿园教师权益做出了规定,《国十条》明确规定“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新修订的2016年版《幼儿园工作规程》也专门在第六十三条要求“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等。

  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是影响教师自身素质提升和教师团队稳定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因素,当前幼儿园教师是否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呢?本文旨在了解湖南省幼儿园教师所享有权益的现状,希望能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参考。

  “权益,指公民或者法人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权利;权利,指公民或者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1]从国内外研究者的角度来说,大多数情况下广义的权益与权利是等同的概念,笔者也按照惯例将幼儿园教师权益与幼儿园教师权利同等对待。幼儿园教师的权益,从现有的法源规定分析,主要有三方面的体现:第一方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规定的幼儿园教师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法规所规定的一般权益。幼儿园教师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享有《宪法》和其他法规所确认的基本权利,如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文化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等。第二方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规定的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的权利。《教育法》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三方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所享有的具体的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综上所述,本文将幼儿园教师享有的权益界定为:幼儿园保教工作人员能够依法行使的专业权利,享受的待遇权利。其中,专业权利包括保育教育权、教研科研权(包括课题科研和园本教研)、培训进修权、民主管理权、职称评聘权;待遇权利包括工资待遇(包括工资收入、加班待遇、带薪寒暑假等)、社会保障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女教师特有待遇(包括产假、孕假、哺乳假等)。

  二、研究方法

  1.样本及其取样

  根据幼儿园性质、地域、等级抽取了湖南省40所幼儿园作为样本园,平均在每个样本园中随机抽取15名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共计600人,回收有效问卷475份,有效回收率为80%。在475份有效问卷中,调查了不同等级的幼儿园,其中省级/市级示范园105所,区级示范园152所,一般未评估园218所;公办园206所,民办园180所;城市园295所,农村园180所。475份有效问卷中,调查了469名女教师,6名男教师。其中教龄3年以下的226人,3-5年的139人,6-10年的62人,11-15年的256人,16-20年的9人,21年以上的5人;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的414人,无学前教育专业背景的61人,有教师资格证的412人,无教师资格证的63人。

  2.研究工具

  《幼儿园教师享有权益的现状调查问卷》系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征求专家、一线教师和幼教管理人员的意见自编的问卷,其重复信度为0.913,达到显著水平(P<0.001),表明该问卷有较好的信度;对问卷进行KMO检验及Bartlett球形检验,检验结果表明,KMO值为0.567>0.5,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该问卷结构效度较好(P<0.001)。

  3.研究方法

  本研究运用了调查法、访谈法进行研究,调查样本如上所示,另外拟定了访谈提纲,随机对20名幼儿园教师进行了深度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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